七部委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2016-02-25

   



七部委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地下水污染和重金属排污为治理重点
    本报讯  (记者张  昊)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2013年5月至11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涉及大气污染、地下水污染和重金属排污的环境违法问题。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要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对电力企业燃煤机组、钢铁等行业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将集中整治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电镀等重点行业。此外,通知还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查处医药企业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采用非法手段转移偷排废水,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公开点名批评,约谈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强信息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参与联合环保专项活动的还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 
 
                                                   来源:健康报网 20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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